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问计于民>网民好建议>网民好建议列表
 
建议将抗青光眼药物的报销额度提高
hwyst.hangzhou.com.cn  2013年02月16日 16:18:46 星期六

2013年杭州市两会将于春节过后举行,我想对代表、委员们说:这几年,随着人们生活、工作、学习压力的增大,电脑的普及,我国青光眼发病率在逐年增高,目前的发病率为2%-4%,以前的青光眼患者主要以40岁以上的人居多,后来30多岁的也多起来。这些年,高中生、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也越来越多。

据统计,我国目前至少有600万名青光眼患者,其中90多万人双目失明。这种眼疾的患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

有调查表明,50岁以上人群每百人中至少有两人患有青光眼,青光眼致盲的人数占全体盲人的7。2%-25%,有的地区甚至高达30%。青光眼致盲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青光眼已经成为影响人们健康的重要因素。有相当一部分青光眼病人,往往在毫不知觉中逐渐丧失了部分甚至全部视力而遗恨终身。

世界青光眼协会和世界青光眼病人组织定于每年的3月6日为 “世界青光眼日”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青光眼患者需要终身使用抗青光眼药物类滴眼剂来控制眼压,而有很多抗青光眼药物类滴眼剂是进口的,价格很高,但是一定要终生和长期的用药以维持视力,患者承受不起,这确实无形中加重了病人家庭的生活困难。

因此,建议对于乙类药品比如将前列腺素类眼科用药调整为甲类药品,适当修改医保药品目录,将部分医保乙类药品改为甲类药品,使青光眼患者的报销额度提高,切实解决青光眼患者的负担。

来源:杭网议事厅 作者:杭州网网友 编辑:童文洁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年度红旗窗口殊荣
·杭网议事厅加入"四位一体"联动运行工作模式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州网荣获中国城市网站联盟三项大奖
· 杭网议事厅“社区服务岗”荣获杭州新闻奖
·“杭网议事厅”走进白杨街道 望公交更便捷
·热心市民称赞杭网议事厅进社区很贴心
·网友赞议事厅 建议采用回访制让平台更贴心
·“杭网议事厅”走进清波街道 聆听市民需求
·议事厅入选全国“社会管理创新”优秀案例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