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出台房产调控“国五条”,其中有二手房交易个税按照增值额的20%征收的政策,这项政策的出台拟在打击投机投资买房,从这个初衷上来看,群众是拥护的。但大家反映更多的是如果这项政策搞一刀切,那么就绑架了所有循规蹈矩的持房人为投机者买单。与抑制投机购房相比,这项政策侵占了更多老百姓的利益,基层群众坚决反对利用种种理由通过加大税收的方式增加老百姓的生活成本。
目前对二手房20%差价征税的细则还没有出台,因此,我们建议地方出台征收房产20%增值个税政策时要保障改善型群众利益。具体有:
1.房改房出让肯定不能这样征税。房改房出让应该不受这项政策限制。
2.以户为单位,卖第一套商品房的不能这样征税。跟每户限购一套政策相似,每户也应该允许出售一套。对住房改善型家庭来讲,如果征收20%的增值个税,用打击投机买房的理由来搪塞就完全说不通。
3.因家庭变故需要卖房的也不能这样征税。因为家庭变故而不得不卖房而被征税的人同样遭受不公平待遇,资本利得平白无故地被剥夺了20%。这些人有什么理由来挨政府的板子呢?
总之,如果这项政策一刀切地落实下去,一定会出现大量的百姓利益转移到政府口袋中去,这与鼓励消费的政策也是背道而驰。牺牲多数人的利益来打击少数人的既得就是这项政策的败笔。中国老百姓本来生活就不容易,千方百计从百姓口袋里掏钱却借口是为人民好,能说得通吗?征税是提高了生活成本还是降低了成本?这个应该不难分辨吧。因此,地方出台具体政策细则时应该要考虑到上述三方面不能征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