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对人体造成较大伤害的食品安全事件得到了有效控制,整体数量显著减少,但近期发生的山西怀仁一中、海南华侨中学等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以及持续发酵的“速生鸡”事件,再次引起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下城区地处繁华路段,餐饮服务业发达,去年以来我区积极响应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和“3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相关工作卓有成效。但是,食品安全作为一个社会性问题将长期存在,未成年人群体身体抵抗力较差,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脆弱,必须对其校内校外就餐就食的安全加以重点关注。
建议:
1、加强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
各级政府对食品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陪送)销售等各个环节要从源头上严控,始终对食品安全保持高压态势。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厘清有关职能(检查)部门的职责边界,建立职能(检查)部门责任追究机制;要对涉及食品安全事故所有责任人进行认真核查,坚决依法处理。社会各界都要对食品安全加以重点关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级人大应持续做好这方面的监督工作。
2、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一是学校要从进货上加以控制,把好采购关和验收关。除了学校管理层加强自身管理以外,建议由教育部门牵头设立采购供应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公开和资源共享,通过集中采购、询价的机制引入优质食品供应商和大型食品原料供应基地,加强后续监管,对出现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予以曝光,终止合作关系,并视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二是卫生防疫部门应加强引导和监督,密切关注外部食品安全信息,向各学校及时通报有问题食品或供应商的最新信息,督促禁入制度;
三是学校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与上级部门相关预案加强联动对接;
四是要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3、加强学校周边商户的食品安全管理。
应建立街道(社区)、各食品监管部门、学校的共管、联防机制,加强彼此之间的信息联络和工作联动,通过紧密合作,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和引导,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对不法商贩和无证摊点予以坚决取缔,并将相关经营人列入黑名单。
4、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教育和宣传。
一是建议相关部门定期举办食品安全师资培训班,让教师率先掌握食品安全知识,言传身教,进一步影响和教育学生。
二是以班级为单位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员,利用课余时间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活动等形式引导广大学生健康安全饮食。
三是通过学校宣传栏和网站将食品安全宣传常态化,并及时发布不可靠食品和不良经营者的警示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