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以来,中国政府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在实践中碰到诸多问题。虽然名义上依法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80多万家,但发展水平非常低下。综合农协目前在总体上发育不足,仅有少数民间自发或地方政府发起的实践。比较著名的有山西永济蒲韩乡村社区、陈林挂职瑞安市副市长时领导创办的浙江瑞安“三位一体”农村合作协会等。中国的农民结构与欧美不同,小农经济难以自发产生农民专业合作,更难以有效支撑农民专业合作。从实践来看,能够长期存续的农民专业合作,要么向综合化发展,要么只能是以农业“大户”为主体。欧美的农场主、农业资本家则容易自发合作,亦能形成规模效应。
建议:一是要真正解决中国农民的发展问题,必须实现农民的组织化并保障其主体地位,关键在于打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局限,发展综合性、多层次的农协。中国农户的主体是兼业小农,往往参与多种生产,专业化的合作经济组织只能满足小农的部分需求,加入综合性的合作组织也是小农的必然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有效组织小农,必须发展综合性、多层次的农协。二是小农合作要取得规模优势,就必须大面积覆盖农村人群,横向上必然趋于综合化,纵向上要求形成多级体系。要沟通这种横向、纵向的合作,还必须有一个内置的金融合作平台。日、韩、台的农协(农会),就是以社区为依托、以金融为核心的综合性多层次合作,是一个半官方体系,这种综合性农协模式更值得中国借鉴。三是农协定位上,首先是带领农民致富的经济合作组织,其次担当社会管理、文化生活等,但它不是政治组织,这一点务必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