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基金业协会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1月份货币基金规模大增2054亿元,增幅高达27%,平均增长66.34亿元。货币基金规模如此快速增长,主要来自以“余额宝”为首的各种“宝”的贡献。随着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规模的不断增长,引发的争议也越来越激烈。一种声音是支持,对于金融创新产品应该予以鼓励和支持,互联网金融不仅提高了投资者的收益,这样的竞争也能使传统金融机构加速变革、提高效率。另一种声音是反对,认为这种做法缺乏监管,存在很大风险,同时也造成了融资成本的上升。“余额宝们”背后的货币基金存在风险,勿庸置疑。天弘基金作为余额宝所投资的基金,在其官网上承认,货币市场基金并不承诺本金任何时候都不发生亏损,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率。
针对争论的核心问题不外乎一点: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过程中,创新金融产品应如何有效监管?
由于金融业本身就是经营信用和风险的行业,一旦出现信用危机,必然会引发“蝴蝶效应”。而创新金融产品出现时间不长,在经历前期创新与扩张后,必须会导致风险的积累。这不仅是理财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对此更加值得关注。
我国目前尚缺乏一套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综合性监管的制度,对于电商的金融活动监管同样存有盲点。金融业本身就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业,而电商又缺乏金融活动的经历,也缺乏相应的风控制度和经验,这就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和电商的监管部门相互协调、沟通,有效进行监管。我国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制定完善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制度,保证依托于互联网的金融活动风险可控,促进互联网的金融活动有序健康发展。
针对现状,建议:首先,明确具体的监管部门,从源头上梳理电商从事金融活动的所有环节,查找出其中的风险点。比如,由于电商依托于互联网,就应该提高技术可靠性,防止服务器等重要设备的技术故障导致的风险。现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这些方面都比较成熟,会有数据备份,防止技术故障导致的风险,这需要从事金融活动的电商进行借鉴。
其次,应规定电商在获得收益方面给予客户合理承诺和相应的风险告知,给予客户合理预期。现在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过多地强调高收益,一旦达不到事先强调的高收益就会引发客户纠纷,容易造成社会经济秩序不稳定。
最后,如果出现风险,要建立起完善的弥补措施。银行对于风险的控制有一套完善的流程和指标,一旦出现风险,其预警指标会提前发出提示,各个环节处于何种状态,风险程度都有合理的划分,便于风险的控制。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都要有准备,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弥补。这些都是监管机构应该要求电商立即开始筹划实施,逐渐完备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