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问计于民>新政问策>新政问策列表页
 
杭州的老房子这样保护,你看行不行
hwyst.hangzhou.com.cn  2014年01月07日 07:07:16 星期二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已于去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杭州的诸多历保建筑有了更可靠的保护伞。不过,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有些问题《条例》并没有明确,比如说,不能危害历史建筑,那么,哪些行为属于是有危害的?

    昨天,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有关部门起草了《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特意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明确。这样规定好不好,请你来做决定——实施细则的全文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上公布了,本月13日前,您可以直接通过“网上听证”栏目来提提意见。

    你身边如果有保护价值的建筑,赶紧向有关部门推荐。杭州拟规定,通过普查评估、规划编制及市民推荐的具有保护价值的建(构)筑物,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论证。涉及建设项目的,应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阶段或土地出让前完成论证工作。

    实施细则还对危害历史建筑安全的活动进行了明确,包括损坏承重结构、危害建筑安全;违法搭建建(构)筑物;在建筑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等等。

    还有一条跟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人、使用人等有关。杭州拟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和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选择异地安置且安置用房所在地段等级低于原房屋所在地段等级的,或所有人、使用人选择货币安置的,可适当给予奖励,奖励额最高不得超过原房屋市场评估价值的25%。

来源:杭州网综合 作者: 编辑:高婷婷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网议事厅”再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年度红旗窗口殊荣
·杭网议事厅加入"四位一体"联动运行工作模式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州网荣获中国城市网站联盟三项大奖
· 杭网议事厅“社区服务岗”荣获杭州新闻奖
·“杭网议事厅”走进白杨街道 望公交更便捷
·热心市民称赞杭网议事厅进社区很贴心
·网友赞议事厅 建议采用回访制让平台更贴心
·“杭网议事厅”走进清波街道 聆听市民需求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