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宅小区里,有居民为了自家方便,私自在外面搭个棚子或者挖个地下室,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近日,我市就将对这些违法建筑进行整治,并出台了《住宅小区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实施办法》。
按照《办法》规定,本市城乡规划区范围内,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许可或超越许可规定,擅自在住宅小区内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空间以及超过批准期限尚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等都必须依法拆除,具体措施包括对地下空间采取回填、封闭等。
对于拒不拆除的违法建筑,相关部门将下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在建的违法建筑,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完成强拆;已建成的违法建筑,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完成强拆。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面积等内容建造(或临时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对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不予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采取限制该房屋进行产权交易、抵押及注销房屋产权证等措施,
对阻挠、阻碍拆违以及暴力抗法的违建当事人将依法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