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服装设计师工作室可以根据条件申请2010年财政资助、2010年度“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五大品牌专柜”和“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五大品牌专卖店”申报活动已经开始、丝绸与女装企业户外宣传广告将按照条件获得财政资助。这是记者日前从市经委发布的三个通知中获悉的。
这三个通知分别是《市经委关于在杭服装设计师工作室申请二O一O年财政资助的通知》、《市经委关于申报二O一O年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五大品牌专柜和五大品牌专卖店的通知》、《市经委关于申请二O一O年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资金营造氛围类项目财政资助的通知》。
《市经委关于在杭服装设计师工作室申请二O一O年财政资助的通知》指出,为吸引国内外知名服装设计师和出国长期培训服装设计师毕业后在杭创业,推进杭州“弘扬丝绸之府、打造女装之都”战略实施,符合条件的服装设计师工作室可将申请材料一式2份,于6月30日前报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委纺织服装处)。
《市经委关于申报二O一O年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五大品牌专柜和五大品牌专卖店的通知》指出,杭州市[包括所属县区、(市)] 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丝绸或女装生产经营的企业,可参与二O一O年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五大品牌专柜和五大品牌专卖店的申报,申报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企业在杭州市[包括所属县区、(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2、该企业合法拥有并使用的注册商标是在杭州注册、且注册两年及以上;
3、企业所设专柜或专卖店在国外的,不受地域限制;在国内的,必须是在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
4、上述专柜或专卖店不包括设在经营批发的市场或商场;专柜进驻商场时间或专卖店开业时间必须是2009年6月30日前,且至申报时仍在营业中。
被授予“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五大品牌专柜”和“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五大品牌专卖店”的企业将获得人民币捌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
另根据《市经委关于申请二O一O年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资金营造氛围类项目财政资助的通知》,我市将继续对丝绸与女装企业自主发布的产品宣传、形象广告和杭州丝绸与女装产业整体形象(“弘扬丝绸之府、打造女装之都”)相结合的户外宣传广告予以财政资助。申请企业需递交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市级以上的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杭州市“十强丝绸•女装企业”、“十大丝绸•女装品牌”证书复印件、当年项目实施的合同、发票和现场照片等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