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就是那块“撞了人”的广告牌,离地只有1.5米。
杭州网讯 前天夜里,市民吴先生和几个朋友吃完夜宵,顺着西溪路散步,想醒醒酒气。因为人行道比较窄,为避让迎面走来的行人,走在最里侧的吴先生侧了下身,不料头“砰”地一下撞上了什么,血顿时流了下了。
吴先生的酒也顿时醒了,仔细一看才知道,自己是撞上了一块电子广告牌。
“我又不是姚明,个子普通,怎么会撞得着广告牌的?”去医院包扎完毕,吴先生越想越觉得奇怪,特意赶回去瞧个仔细,这一瞧,还这看出不少疑问来。
“电子广告牌安装在一家家用电器维修店门前,离地大概有1.5米,显示屏里滚动的文字却是一家旅店的广告信息。”吴先生纳闷了,这块广告牌到底是哪家店设置的,为什么安装得那么低?带着疑问和一点气愤,吴先生拨打96310将这件事投诉给了城管。
为招揽生意,旅馆隔了500米设置广告牌
事实上,西湖区城市管理局北山中队的队员早在4天前的巡查中,就已经注意到了这块新设置的显示屏,并已经向当事人开具了《责令立即(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7天内补办审批手续或者自行拆除。
北山中队的队员告诉记者,这块显示屏是西溪路东头靠近保俶路的一家旅馆安装的,之所以在500多米外的西溪路另一头设置电子显示屏,为的是和隔壁旅馆竞争抢生意。
“隔壁旅馆老是学我们,我们做个灯箱摆门口,他们也做。我们搞个易拉宝,他们过几天也弄易拉宝了。所以这次我联系了这家店装了这块显示屏,一来路过的人都能看到我们旅馆的广告了,二来这一招隔壁的总学不来了吧。”不过说到广告审批问题,老板摇摇头,表示没有办理过审批手续。
设置广告牌,地点、离地高度均有规定
北山中队执法队员表示,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的设置地点要求与营业执照的地址以及实际经营地址相一致,像这家旅馆开在西溪路保俶路口,广告设置在西溪路杭大路口,不符合审批要求。
根据《户外招牌设置管理规范》,外挑式户外广告设置高度也有要求,一般要求不低于2.5米。显然该显示屏离地距离偏低,容易引起行人磕碰事故。
今天上午,该旅店负责人已将这块擅自设置的广告显示屏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