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调换新电脑 消费者发现低配高价贵出近1000元
再次调换新电脑 消费者发现低配高价贵出近1000元
与销售人员僵持了一会后,强硕科技的电脑促销员向小姚提出“可以用另外一款型号为14R537戴尔笔记本电脑,用来调换开不了机的联想笔记本电脑。”
无奈之下,小姚支付了5200元。回家后,小姚上网一查发现,买回的电脑尽比戴尔官网售价高出近1000元。“同一型号的笔记本电脑,在戴尔官网上的售价为4299元。”
“商家向我推销的是一款低配高价的产品。”气愤之下,小姚进行了维权投诉。
维权要点:消费者有公平交易权
今天下午,杭网记者陪同小姚来到西湖分局翠苑工商所反映情况。
西湖分局翠苑工商所所长傅芸秀表示,消费者小姚在强硕科技购买的联想电脑,现场开机后无法使用,本身这台电脑就属于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商家应该直接将有问题的商品退回厂家,并不能要求消费者自行找品牌维修点进行检测退货。
销售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后,商家向消费者推销另一款电脑,应当以消费者自愿为前提进行交易,并且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价格应当合理,这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如果消费者不同意购买另一款电脑,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并要求退还支付的货款。
维权提醒:遇到低配高价产品如何维权
受网络购物的影响,数码行业实体销量竞争日益激烈,不乏一些商家在销售产品时,向消费者推销低配高价的产品。
对于消费者小姚提出的退货要求时,傅芸秀所长提醒道,“戴尔电脑不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退货的理由,但是经过网络比价,小姚购买的价格高出官网价格较多,根据新消法第十条,消费者有权获得价格合理的公平交易。”
翠苑工商所所长傅芸秀表示消费者在购买数码产品后,一定要保留好消费凭证,方便日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维权。
经过翠苑工商所工作人员调解,最终强硕科技负责人于先生,同意退回姚先生所购买的戴尔电脑。
对此,傅芸秀所长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数码产品时提前通过网络了解一些产品参数、功能、售价,再选定符合性价比的产品进行购买,对于不了解的产品要多询问、多比较,再做购买决定,不要片面的相信推销员推销。购买产品后,要保留好消费凭证,方便日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维权。在遇到欺诈、强迫、乘人之危等不公平交易行为时,消费者有权拒绝,并可以寻求工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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