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施迎华
杭州中院审判员 瞿静
杭州中院助理审判员 陈剑
中小企业经济纠纷增多
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杭州市涉中小企业纠纷呈高位运行态势,从2011年1月至2012年9月,杭州地区法院已经审结涉金融、企业债务纠纷案件69320件,这些纠纷很多都与中小企业生存发展和转型升级密切相关。
对待中小企业,杭州中院首先是支持和规范中小企业金融创新行为。瞿静表示,此外还要完善中小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机制,并改善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环境,引导民间借贷实现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另外,在强化司法应对措施方面,强调及时回应中小企业司法需求。在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阶段,都采取了相应措施。比如强化对涉诉中小企业的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强调善用软查封等柔性司法手段,对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慎重采取保全措施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民间借贷纠纷最易发生虚假诉讼
在经济纠纷案件中,有一类案件为虚假诉讼,俗称“手拉手”打官司。杭州中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厅长施迎华说,在近几年我们审理的案件中,确实发现有当事人利用虚假诉讼转移资产、骗取资金、逃避债务的情况。为此,浙江省高院在2008年12月出台了全国首个针对虚假诉讼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在民事审判中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
从已经发现的虚假诉讼来看,最容易发生虚假诉讼的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虚假民间借贷纠纷案约占整个虚假诉讼的一半。
防范虚假诉讼,施迎华表示,杭州中院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对大标的案件,强化事实审。如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不仅审查借据、借条,还要审查其他款项交付凭证;现金交付的,还要对债务产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用途、交付方式、出借人的经济状况等事实进行实质性的综合审查;二是要求当事人必须本人出庭接受调查或参加庭审,或者对相关当事人分别同时进行调查询问,对当事人之间表现反常并主动要求调解的案件,慎重审查,不片面追求调解率。
据初步统计,去年一年,全市两级法院查证属实的虚假诉讼案件达46起,另有38起案件涉嫌虚假诉讼。已经处理的19名责任者中,判处有期徒刑的14人,司法拘留15天的1人,被处以罚款的自然人或单位6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