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主任把这一想法打报告给西湖区人防办,“人防办的人也来小区看过了,给我们提了两点要求,第一,对里面的设施不能破坏,第二,不能用来经营。”最终,物业找来一家文化体育公司进驻,希望他们提供设施,文体公司也有自己的要求,一部分场地免费,一部分要收费,“毕竟作为一家公司,要交电费、物管费等,我们就同意他们设置一部分收费项目,以维持日常开支。”
“业主以为是我们在搞经营,实际上我们不赚一分钱的,完全是为了给业主提供一个活动场所。”叶主任拿出一份《×幢地下人防使用协议》,其中提到,“以免费的形式提供给××文体公司,用于摆放开展休闲纳凉、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使用期限暂定一年,物业收取文体公司2元/平方米/月的物管费,水电费自理。”
“这才刚刚建好,我们还要请人防办的人过来看一下,如果符合条件就开下去,不符合就先整改。”叶主任说。
业委会成员:
不是我承包的,清者自清
那这个地下室的乒乓球馆,是不是被业委会负责文体的委员“竹本无心”承包的?
昨天下午,联系上“竹本无心”,他姓王,是业委会副主任。关于这个传言,王先生平静地说:“清者自清,时间能证明一切。”
因为王先生是个体育老师,所以由他负责小区的文体活动,“说我承包的人,完全是他的猜测。”
人防工程就在王先生家楼下,他经常跑下去看工程进展情况,“×幢一楼二楼是商铺,三楼才是住户,所以乒乓球馆基本上对住户没什么影响。地下人防工程能利用起来,对业主肯定是有好处的。”
小区业委会黄主任说,之前有业主提出来,小区连个文体活动的地方都没有,能不能在×幢人防工程里给大家搞一个活动场所,但搞好后,考虑到谁来负责管理的问题,如果不引进一家公司管理,会很乱,所以想了这个办法。
问黄主任,为什么小区不出点经费买健身器材,让业主完全免费玩?
黄主任说,主要还是考虑到管理问题,业委会9个人,除了两个退休人员完全投身小区管理,其他人都在上班,只是业余时间参与小区管理,业委会实在没精力来管理这个场所,请公司来操作,既让业主有了锻炼的地方,又有人管理,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