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界别是人民政协以界别作为参加单位,具有广泛性、专业性和包容性等特点。政协界别的设置是围绕“团结,资政,民意,监督”功能的发挥,界别作为社会各界利益的代表体,反映了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要求,政协界别聚集了各界的精英,发挥其优势。但是,伴随新中国三十年的高速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当前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构架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要更好的发挥政协界别民主的作用,必须与时俱进,适时调整优化政协界别的设置。
为此,建议适当调整或增设部分界别:一是增设法律界。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法制进程的日益推进,法务事物大幅增加,法律服务人员将大大增多。法律界已成为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各法律界人士大多分散在各个界别,不利于其发挥整体作用,因此建议增设法律界,以宜集中优势,建言献策。二是增设服务界。目前我国服务于经济活动的会计、审计、评估、税务、工程、金融等专业服务的人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而不断增多,队伍日益扩大,这支新社会阶层人士队伍在服务社会经济中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这些人员与法律界人员一样,大多分散在无党派、社会团体和各民主党派中,应集中他们的团队优势,为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专业作用,建议单设界别有益联系和专业发挥。三是改农业界为农林界。我国是农林业大国,农林业人口占我国总人口75%以上,设立农林界是为了让来自基层农村林业一线的农民、农村基层工作者及村官们让他们有利益诉求的渠道,适当增加农民委员人士的比例,让更多的农村精英把基层的呼声传递到政协来,使政协界别的广泛性得到真正的体现。四是在政协各界别的设置中注意突出界别优势,强调委员结构的优化,明确基层委员构成的比例,避免界别特色模糊的现象出现。让更多来自基层的、有参政能力的委员走进政协;反映民意是政协工作的基础,是政协履职的必然,也是发挥政协优势的前提,所以让更多基层的声音进入畅通民生的通道,这也是政协界别设置的根本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