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三成协调解决 超半数“维持原判”
上半年,杭州市共受理315件“民告官”案件,其中31.6%的案件经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市法制办昨天分析,行政复议中群体性案件有所增加,申请行政复议人数最多的案件达到700多人。
受理315件行政复议案
市法制办介绍,自2011年12月11日-2012年6月10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复议案件341件,收件后正式受理315件。至6月10日,共审结240件。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通俗地说,行政复议类似于“民告官”,比如工商、城管、交警等执法部门在对公民和法人执法的行为中,公民和法人认为不合理或者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群体性案件有所增加
针对上半年收到和受理的案件,市法制办分析,群体性案件有所增加。比如在市政府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申请人总数为1148人次,申请人为10人以上案件同比有所增加,申请人数量最多的一起申请人数量达到700多人,同时,数位申请人共同针对数个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提出复议申请也较多;此外,还有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这些群体性案件主要发生在土地房屋征收、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
在341件复议案件中,公安类案件149件,占43.7%;房屋拆迁类案件81件,占23.8%;劳动社保类案件14件,占4%;规划类案件13件,占3.8%;房屋登记类案件5件,占1.5%;交通类案件4件,林业、农业、计生类案件各3件,卫生、文化、工商类案件各2件,司法行政、商务、物价、教育类案件各1件,共计23件,占6.7%;其他类型案件36件。
341件复议案件中,行政处罚类126件,占37%;行政不作为类23件,占6.7%;信息公开类29件,占8.5%。行政处罚仍是被诉比例最大的行政行为类型,行政不作为案件数量增多,信息公开类案件仍然占一定的比例。
调解率提高5个百分点
至6月10日,全市复议机关共审结240件复议案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占52.5%;驳回的占7.9%;经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占31.6%;撤销、责令履行、确认违法的占7.9%。其中,维持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个百分点,调解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个百分点,纠错案件数量也比去年同期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