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记者出击
 
7月出厂的宝马 生产日期居然是1月
hwyst.hangzhou.com.cn  2013年09月29日 10:12:02 星期日

    车主:一个月前出厂的宝马 发现生产日期是半年前    

    近日张女士向我们反映,自己刚购买的新车,4S店告知她是7月刚出厂的,然而当张女士将车提回来却发现,这台车的生产日期居然是2013年1月。

    张女士自述:今年3月左右,我前往金湖宝马4S店,想订购一辆宝马320Li轿车,却被告知这款车型在全国被卖断货,新车还没生产出来。直到7月底,我接到金湖4S电话,对方通知我厂家生产出了一辆我预订的车型,要我马上付订金。当月,我就去4S店付了1万元订金。8月31日,我提到了车辆车,但是过了两天我发现这台车的生产日期居然是2013年1月22日。

    从生产到我拿到车,隔了7个月的时间,我担心这是不是一台返修车或是库存车。在提车时4S店也没有事先告知我这一情况。金湖4S店给我的说法是,这台车确实是7月从厂家出来的,8月到店,同时还给我看了一张《华晨宝马汽车交接单》,上面写着车辆发出日期为2013年7月27日,至于为何在7月才出厂,4S店给出的解释是这是厂家发的货,他们也不了解情况。

图为金湖4S店提供的《华晨宝马汽车交接单》

    之后金湖4S店就给了我一些价值5000元左右的保养工时券作为补偿。目前金湖4S的处理方式算是解决问题吧。但作为消费者,其实我只想知道,这台车到底有没有问题,如果没有问题那我也安心,若是有问题或是库存车,4S店应该事先告知我。现在单凭4S店出具的一张单子,我也不知道这单子是厂家提供的还是4S店自己打印的。我们消费者力量微薄,我不想追究责任,只是想确认车辆具体的出厂时间,没有问题就行。

    浙江金湖:问题已解决 车辆正常

    记者为此采访了浙江金湖宝马4S店销售负责人张经理,他表示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并且在8月31日张女士提车当天销售人员就已将车辆生产日期等情况告知车主。在这之后,金湖4S店也已经向张女士作出了相应补偿。对于厂家为何在半年之后才将车辆出厂一事,张经理解释如下:厂家需要对全国所有4S店的车辆进行分配,6个月的时间也属正常,而张女士所购买的车辆确实是在今年7月出厂的。

    同时,张经理表示法律法规上没有“库存车”这一说法,一般车辆自生产日期算起2年以上的,算作“库存车”。目前张女士购买的车辆完全正常,没有问题。

来源:杭州网 作者:见习记者 朱捷 记者 孙丽 编辑:马国平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网议事厅”再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年度红旗窗口殊荣
·杭网议事厅加入"四位一体"联动运行工作模式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州网荣获中国城市网站联盟三项大奖
· 杭网议事厅“社区服务岗”荣获杭州新闻奖
·“杭网议事厅”走进白杨街道 望公交更便捷
·热心市民称赞杭网议事厅进社区很贴心
·网友赞议事厅 建议采用回访制让平台更贴心
·“杭网议事厅”走进清波街道 聆听市民需求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