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破坏的花坛长3.5米、宽0.8米,面积为2.8平方米。
绿化花坛上原本种有的灌木被连根挖起。
杭州网讯 众所周知,做生意开店的,总想自己的门面开得大一点,靠近马路一点。近日,古墩社区的一家商铺老板也在弄门面的事情,但是做的方式有点不妥——他将门口的花坛绿化铲除并改成台阶。
记者在现场看到,绿化花坛上原本种有的灌木被连根挖起,随意地摆在一边。大理石材质的花坛护栏也被撬开,泥土也被挖去看了不少,露出了地下的砖块。被破坏的花坛长3.5米、宽0.8米,面积为2.8平方米。
“这家商铺的老板表示,挖掉花坛的目的是将其改造成台阶,能够让店铺有直接面对大马路的门面。”西湖城管古荡中队的执法队员汪来平告诉记者。
记者观察到,被毁坏的花坛后面就是6扇大玻璃门,如果这里改造成了台阶,行人就可以直接进入店铺,在吸引客流方面的确不错。
花坛是公共绿地,又是谁授予给这家商铺改造的权利的呢?
“物业是同意过的。”商铺老板认为这处花坛处于小区红线范围内,由物业管理,既然物业都同意了,应该就没问题了。
面对这个理由,执法队员有点哭笑不得,连忙给商铺老板补了补法规知识。“小区物业只是绿化的养护单位,是无权处置的。”
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现有城市绿地和规划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改变其绿地性质或破坏其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执法队员讲解,该负责人表示接受中队处理,并立即恢复花坛原貌,并处以550元罚金。
法律法规: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下列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一)损坏草坪、花坛或绿篱;
(二)攀折花木,拴、钉、刻、划、围圈树木,剥刮树皮;
(三)在城市绿地内倾倒废弃物、开垦种植、停放车辆、取土取石、堆物、设置摊点;
(四)擅自挖掘城市绿地;
(五)其他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