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198万现款买了一套婚房 房子却被租掉,而且是20年!》报道追踪
昨天这起诉状在滨江法院成功立案
今年7月底,杭州孙女士通过卓家房产中介,从一委托人手中,买下滨江锦绣江南小区一处114平方米房产,打算作为女儿婚房。等她全额支付了216万元(198万元房款+18万元税费),拿到房产证的第二天,却发现一个令人崩溃的事实:房子里还有一位租客刘先生,他跟原房东王先生签了20年房屋租赁合同。律师和法官均建议孙女士打官司,只有通过诉讼,才能查明这起案子是否有诈骗嫌疑。如确实有嫌疑,法院可中止诉讼,要求检察院审查,再移送公安(详见快报8月22日—30日报道)。
前天,孙女士在律师陪同下,到滨江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原房东和中介公司,要求立即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中介也要共同承担责任。昨天,滨江法院通知孙女士,已经立案。
昨晚,孙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听声音很高兴:“我们已经在滨江法院立好案了,早上立好的!太顺利了。立案庭庭长亲自接待我们,态度很好很好,我们很满意很满意。”
前天上午10点,孙女士一家在律师陪同下,到滨江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庭庭长一听说是孙女士,马上从会议室走出来。
庭长说,快报上的报道她也看到了。她当即表示,一定在本周内审查完毕,给孙女士一个答复。按照诉讼流程,当事人递交诉状申请后,法院要进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予以立案。
当天下午,法院就给律师打电话了:“审查通过了,可以立案,你们来交诉讼费吧。”
于是,昨天一大早,孙女士就和女儿女婿去了法院,完成立案的最后一道程序。
孙女士说,从去立案庭递交材料申请立案,到立案成功,只隔了一天。这么快的速度,她确实没有想到,现在信心越来越足了。
昨晚,滨江法院也证实了已受理此案的消息。按照程序,法院受理后,还要向对方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对方当事人进行答辩等,因此,距离开庭,可能还有一段比较长的时间,但大家总算看到了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