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尤其是小学阶段是学生身体快速、健康发育的重要阶段,对孩子一生健康发展都有重大影响,因此适度的体育活动非常重要。但我们发现部分中小学,尤其是为数不少的小学,为了片面保证孩子在校人身安全,避免学校和家长、家长和家长之间因为孩子身体受伤产生纠纷,就限制甚至禁止学生在课间的活动。课间休息时所有的孩子只能呆在教室,即使是上体育课基本上也是挑选没有风险的体育运动,如跑步、跳绳。一些有能够激发孩子激情但可能略有风险的体育活动,如单、双杠、跳马、足球等活动都不同程度的受到限制甚至被禁止。这种做法表面上看是为了孩子安全考虑,但却是以牺牲孩子的健康、天性为代价,是学校放弃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应该要求有类似情况的学校及时纠正,为此建议如下:
一、 尽快制定《杭州中小学学生在校体育活动实施办法》,通过地方法规对中小学的体育活动时间、标准、安全保障、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从制度上保障学生的健康发展。
二、 教育主管部门在国家或地方规定出台以前,应该尽快制定中小学体育课程的必设科目和活动时间,保障中小学学生的课间和体育活动。
三、 严格执行国家中小学在校一小时体育活动规定,并向家长公布投诉电话,接受家长投诉。
四、 加强学校在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通过设置楼层安全员和学校安全值班领导,确保学生在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