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为早日实现这一目标,调研发现,现阶段,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的政策措施还不是很完善,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学校之间,以及学校内部不同岗位的人才流动未能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当前教师落校管理的教师人事体制导致教师整体调配很难开展,造成了教师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同时,优质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培育需要经历较长的时期,无法一蹴而就,这对于师资力量较为薄弱的学校来说,在短期内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没有只有根本上改革教师人事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为此,具体建议:
一、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推进教师流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1、明确教师流动的相关程序,明确教师流动的待遇和评价机制。鼓励优质师资去偏远地区和薄弱学校任教的积极性,教师流动期间可按照任教质量与工作环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即把工作环境的差异也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评。这样,考评积分高的教师在一地干满一个流动期后,可申请调往工作环境相对好的地方或重点学校任教。
2、明确教师流动的类别方向。教师轮换流动应杜绝在同类学校交流,而应考虑在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流动,同时兼顾区域内教师的流动应坚持就近原则,原则上不宜离教师居住地太远。教师流动的年限不宜过长或过短,一般以3-5年为宜。
二、改革教师人事制度,均衡学校管理水平和师资力量
1、所谓教师全员的“无校籍管理”,就是指教师不再属于某一所固定的学校,而是由区域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实现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当前,日本、美国等采用公务员的管理方式对教师实施统一管理,教师的人事关系不再受任何工作学校的约束,在制度上减弱了学校对教师流动的限制,实现教师资源的共享和均衡配置。因此,要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和实行教师全员“无校籍管理”模式。
2、实行校长上岗“双向选择”模式。积极开展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和实行“校长双向选择上岗制度”。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最多不能超过10年。
3、实行新毕业生“上山下乡”锻炼机制。制定毕业生流动就业的政策法规,规定每个大学生在转为正式编制教师之前,必须有1-2年的偏远地区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大学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任教考核合格后,可由教育局录为正式教师,并让其进入在职教师的队伍参加流动。
4、实行教师流动与“评职竞选”结合机制。在职称评定时,严格遵守关于高级职称教师评定偏远地区或薄弱学校任教的实际工作经历。在选拔校长时,要求候选人必须有偏远地区或薄弱学校工作的经历等。我们已经有这方面的政策,关键是抓好落实。
5、严格执行“同级同工同酬”政策,提高流入偏远和薄弱学校教师的待遇。
三、注重宣传和鼓励,增强教师的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在注重制度和法规建设的同时,要增强教师参与流动、特别是积极志愿流动到偏远和薄弱学校的思想觉悟。要给予积极参与和支持流动的教师以各种形式的鼓励,提高他们的地位,使更多教师自愿参与到教师流动的改革中去,为实现区域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