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政策库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执法局关于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纪律规定的通知
hwyst.hangzhou.com.cn  2010年03月18日 15:36:23 星期四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执法局关于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纪律规定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8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拟订的《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纪律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日

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纪律规定

(市城管执法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为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塑造良好的城管执法队伍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浙组〔2007〕45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执法人员。

二、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本规定的, 应予以告诫、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年度考核不称职、辞退、开除等处理。

三、城管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告诫;情节严重的,当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

(一)态度生硬,行为失范,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二)责任心不强,行政执法责任差错2次(含)以上的;

(三)使用有城管执法标识的机动车从事与公务无关的行为被查实的;

(四)着制服进入市场、餐饮、娱乐场所消费或在流动商贩处购物的;

(五)其他有损城管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

四、城管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情节严重的,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一)在案件查处中弄虚作假的;

(二)履职不当,造成行政复议撤销的;

(三)发生错案,隐匿不报的;

(四)对上级督办、领导批办的案件不认真查办的;

(五)一年内有责投诉或市级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现象2次(含)以上的;

(六)其他不依法执法的行为。

五、城管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一)吃拿卡要的;

(二)酒后执法的;

(三)粗暴执法的;

(四)违规执法的;

(五)参与赌博的。

六、本规定所称情节严重,是指以下情节:

(一)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社会事件;

(二)被投诉到市效能热线(96666)、市长公开电话(12345),经查实有责并造成恶劣影响;

(三)导致行政诉讼败诉;

(四)造成重大损失或安全事故;

(五)被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

(六)被其他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后果严重的情节。

七、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按照规定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违反本规定的城管执法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程序由所在单位负责处理,报市城管执法局和当地人事部门备案,并与当年度城管执法工作考核结果挂钩。

九、各级各部门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处理决定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当自知道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应当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诉。

十、本规定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前发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执法局关于<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处罚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228号)同时废止。

来源: 作者: 编辑:陈焕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 贺国强考察“杭网议事厅”为民服务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要加大对杭网议事厅的宣传
·蔡奇:发挥杭网议事厅等沟通平台的作用
·呼和浩特考察团到访“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受到网友追捧
·开通至今“杭网议事厅”点击量超180万
·“杭网议事厅可成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平台”
·杭网议事厅开通首日:百姓的声音很畅达
·杭网议事厅网络频道2009年12月30日上线
·“杭网议事厅”即将上线啦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