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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hwyst.hangzhou.com.cn  2010年03月19日 11:24:53 星期五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精神以及《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建设“法治杭州”的决定》(市委〔2006〕8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杭政〔2006〕3号)的具体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0年起在全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总体要求,围绕“规范决策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的目标,实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开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市深入实施“六大战略”、继续破解“七难”问题、做好“一化七经济”和低碳城市建设文章、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内容及方法

  创建活动按照杭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区、县(市)政府、市级行政机关、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评判标准(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发文)展开。创建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意识、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制度建设、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行政执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监督等八个方面。

  创建方法包括自查与申报、评价与论证、创建与监督、考核与评审、批准与授牌等步骤。

  三、创建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认识。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落实市委〔2006〕8号文件精神、提高我市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做到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措施得力。

  (二)扎实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创新的思维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切实做到创建有方案、实施有举措、工作有标准。同时,各级各部门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促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确保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三)加强指导,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效。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通过组织各类活动、宣传先进典型、交流经验,加强创建单位之间的联系,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级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并及时上报创建工作情况,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来源:杭州政府网 作者: 编辑: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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