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业新国标将于8月1日起强制施行
以后,各位妈妈在给3岁以内的宝宝买衣服时,要特别注意服装的标签上是否包含“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这类字样。
据悉,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将在今年8月1日起全面强制施行。今后,3岁以内的婴幼儿服装将全部执行最高安全等级A类标准,此外,对有毒有害物质,如致癌芳香胺含量的限制也将更加严格。
目前,杭州地区部分童装专卖店、外贸店仍在出售不符合新规的童装,而根据国家工信部网站发出的公告,不符合新规的产品,将“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这就意味着,8月1日以后,所有不合规的童装将全部下架,不允许再销售。
1至3岁宝宝的衣服必须符合A类标准
2011年,修改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出台,经过了一年的过渡期,将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强制施行。
新规中,将婴幼儿纺织品这一定义中“婴幼儿”的年龄,从0-24个月扩大到了0-36个月。这一变化意味着,原本只需满足B类或C类要求的2至3岁儿童用纺织产品,在新标准实施后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
新规规定,产品吊牌上必须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
综合以上两条规定,今后给3岁以内的宝宝购买服装时,服装必须有标签,标签上必须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这类字样。
此外,新规对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异味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将更加严格。新加入的“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定值为20 mg/kg”这一条标准,已高于欧盟在2002年对“可分解22种芳香胺染料”设定的30㎎/㎏这一最大限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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