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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9月,杭州法院共收受理涉及各类企业的纠纷3507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8%。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陈剑介绍到,这其中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国家采取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后,企业开始将部分融资渠道转向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造成资金链断裂,银行在巨大的风险压力下加大了对金融债权的催收力度,由此引发借款纠纷案件上升势头迅猛,可以说是一个多米诺骨牌效应。
另一方面是部分企业盲目投资,扩大产能,而新的投资项目盈利能力不足或投资失误,造成银行借款不能如期偿还,导致债务危机集中爆发。
通过破产重整保护职工利益
面对日渐增多的纠纷,杭州市中院的态度比较明确。审判员瞿静介绍说,一方面法院是运用破产重整制度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股东的合法权益,“司法重整在法律上的概念叫作破产重整,但大家别听到破产就讳莫如深,说既然是挽救企业,怎么又成破产了?”
其实,破产重整,是指企业不再通过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分配来宣告其消亡,而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由企业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破产企业按一定方式全部或者部分清偿债务,同时破产企业可以免除破产危机而继续经营其业务。
简单说,就是给企业一次再生的机会,这比破产要人性化的多,也更利于经济的发展,其中南望集团、溢佳香集团破产重整案都是很典型的范本。
除破产重组外,杭州中院还通过集中管辖和集中执行来应对企业债务危机的司法措施。另外,通过加强调解工作,积极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中小微企业调解纠纷,维持生产,防止因一次不当的司法行为而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发展。
丈夫借的钱为何夫妻一起还?
有一位女士,说她老公是个财迷,看到身边的同事都在炒股,家里钱不够他也借钱去炒,后来为这事两人离了婚。现在债主到法院起诉他们两个要求一起还钱。她想不明白,都已经离婚了,怎么还要她一起还钱啊?
陈剑说,这个问题是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这类问题其实是相当普遍的。“我们到小店买瓶醋买瓶酱油,身上没带钱就先欠着,后来把这个事情给忘记了,老板看到另外一半就问他要钱,可能我们就很爽快的把钱付了。这其实是比较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
应当说,夫妻一方以负债所得财产进行对外投资以期改善家庭生活的行为的利益归属于夫妻双方、风险也同样应当归属于夫妻双方。陈剑表示,在婚内配偶利益与家庭外部债权人利益之间,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原则是比较明确的,即“坚持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善意第三人”,二者利益冲突时,法律更侧重于家庭外部债权人的保护。
通过对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件的抽样调查发现,在杭州地区100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占到了59%,也就是说,超过一半以上的民间借贷很难认定为夫妻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这大部分可能是用于各种形式的投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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