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拖欠物业费 原因出在哪?
总提要
解说:新物管条例立法听证,物业费之争讨论激烈。
章艳(杭州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处 主任科员):物业费的收缴率还是不算高的,最低的只有20%。
钱雪慧(杭州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律师):四年当中关于物业费拖欠的案子,它呈四倍的一个增长幅度。
解说:业主拖欠物业费深层原因是什么。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首先问一问谁先侵权,我相信我们中国良民居多。
宋忠赤(业主):不应该由业主个体作出判断的,它应该由业委会作出判断。
解说:面对矛盾如何解决,《我们圆桌会》本期关注,物管新条例能否解决老矛盾。
主持人张平:沟通改变生活 对话推动进步,这里是《我们圆桌会》,各位好,我是张平。3月29号杭州市人大召开了一场《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一个立法听证会。据说在那一天,杭州市报名参加听政的人数非常多,使得当时的会场,已经装不下这么多人,最后又移到了一个大的会场,而且那天在会场上,讨论得也非常的激烈。这个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已经进行了十多年的老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一个新的条例紧锣密鼓地,离它发布又走近了一步。在这个会上,大家共同关注些什么样的问题,为什么会那么热烈呢,我们通过一条VCR,我们先去了解一下。
VTR
解说:3月29号下午,杭州市物业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如期举行,参加听证的18名陈述人,包含了业主、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企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等不同群体的代表。如何看待和解决业主欠费行为,成为了听证会上的一大热点,根据条例修订草案第43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经书面催交,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可以采用,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示等方式,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催交,对此一些陈述人表示支持,但是指出该条款力度不够,仅仅依靠公示的做法,并不能杜绝欠交物业费的行为。
郑新(听证陈述人):我认为欠、拒交者,至少是一个不合格的业主,应加强立法,明确不交费为违法。国外通常对欠费的业主,物管企业发律师函给你,期限过申诉至法院,半个月之内,必定派警车上门,扫地出门,然后通过程序,拍卖。追交欠费利息税收。
解说:但有的陈述人认为,业主拒绝交付物业费,往往有其正当的理由,与恶意欠费不同,最好区别对待。
潘彬沁(听证陈述人):业主欠费的行为发生有多种情况,一种是对物业服务的价格有异议,第二是对接受物业服务的质量,是有异议的,第三个是对物业经营性的,收入处置上有异议,第四个是对业委会工作的状态,存在着不满,但真正恶意欠费的,我觉得应该是在少数。
解说:据了解杭州市人大法工委,将会综合此次听证会上收集到的民意,对条例修订草案作出修改。
主持人张平:好,这是那天我们物业条例立法听证会的一个现场。今天在《我们圆桌会》的嘉宾当中,参加听证会的两位,也来到了我们现场,据说那天是挺火爆的是吧。
潘彬沁(业主):陈述人我看看基本上都超时间,六分钟还不够。
主持人张平:好多人都想发言没机会最后,在我们的VTR中我们看到,当时在听证会上,可能关于这个费用,交费、欠费、收费,这个也是大家很关注热议的一个话题,这可能也是很多年来困扰,我们物业公司也好,或者社区的整个的管理方面也好,都是个很大的问题是吗?
宋忠赤(业主):杭州市情况据我的了解,绝大多数物业公司收费,在60%到70%这个之间,这个达到什么样的状态,勉勉强强维持它生存。还有一些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可能有百分之五六十(收缴率),他们就是陷入困境,干下去也不是,不干下去也不是,很多情况到时候就卷铺盖就走了,所有的矛盾、冲突都由此而产生。
主持人张平:杭州房管局这方面掌握的数据来看,目前情况怎么样?
章艳(杭州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处 主任科员):目前的杭州物业费的收缴率,还是不算高的。2012年我们杭州市的物业管理协会委托中指公司做了一个抽样调查,杭州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级别,一二三级各抽样,一共抽样大概发了67份调查表,但最后回收是52份,这几块调查表里面显示,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费的收缴率,居住物业的收缴率,低于非居住物业的收缴率,居住物业的收缴率的里面,是商品住房的收缴率比较高,能够达到70%到80%的这么一个平均指数,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的比例就偏低,特别是拆迁安置房,基本上达不到50%的这个概念,最低的只有20%。
钱雪慧(杭州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律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曾经做过一个数据统计,从2007年到2011年四年当中,关于物业费拖欠的案子,它呈四倍的一个增长幅度,所以这个增长幅度是很高的。
宋忠赤(业主):实际上还有一些未发生的诉讼案件,因为现在前一个阶段吧,比如说据我所知有很多物业公司,遇到这种情况之后,他想提起诉讼,但是有的是考虑到欠费的规模,有的考虑到性质,可能就法院出来做做工作就调解了,没有到诉讼的程度。
章艳(杭州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处 主任科员):很多物业企业是不希望去通过诉讼,来获取物业服务费的,一个如果说小区良性运转的话,它不希望跟业主搞僵关系,因为诉过一次以后那肯定,中国人的感觉你来起诉我。
主持人张平:它肯定不想干了诉讼去了。
章艳(杭州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处 主任科员):明年你还是继续来做,明年你继续还得来诉讼,物业服务企业是这么反映,所以它有这么一个心理上面的犹豫,不想去起诉,还有一块他们觉得起诉的费用会比较高,要律师费、要诉讼费,这一块他觉得,有些特别老小区收费标准比较低的,你的费用总的标的物也没多少,可能律师费花的反而还更多。
主持人张平:打场官司觉得血本无归,潘彬沁很有意思,很多事他都经历过了,他也打过官司了,你们小区?
潘彬沁(业主):我前两天刚好是二审上诉、终审,我后来还申请了判后释疑。
主持人张平:你是被告吗?
潘彬沁(业主):我是被告。
主持人张平:是什么原因,也是因为你不交费吗?
潘彬沁(业主):我欠费,为什么欠费,就是因为它招标1元/平方进来,但跟业委会私自把价格提高到1.2元/平方。在常理来说这个是不正常的,你招标进来,还有另外两家公司招标都比1.2元/平方低,我前期物业也比它低,为什么越招越高,我要有一个说法的。但是这个我是最后我不交物业费,我是希望它来告我,我就是希望它来告我,我希望法律给我一个公正的宣判,但最后的判例是法院只认章,不认流程,但是这个物业公司也不像这位章科长说的那样。它是不喜欢告,我们的物业公司从开始进来以后,第二年开始告,一直告到现在,一个业主一个业主一个业主告下去,就是在我们小区里,它就不走,就是告,但是每次都告赢,因为合同有一次判例了以后都是赢的。
钱雪慧(杭州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律师):江干法院曾经有过统计的,物业公司起诉欠费的业主,它的胜诉率达到95%以上。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那是肯定的。
主持人张平:那如果业主我就不交物业费,不管是我有我自己的理由,但是我不交物业费本身这个行为,是不是就是违法的。
钱雪慧(杭州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律师):业主他是否有权,以自己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来拒绝交纳物业费,其实这个说法本身是有问题的。为什么我这么说,业主满不满意,他是一个主观的评判,在法律上是不能成为理由的,在法律上要成为理由的,是客观的标准。那为什么现在司法实践,我说有95%以上的案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都是胜诉的,这就是说明司法它给出了,一种价值评判的态度了,它不希望你用这种维权方式,它不希望你动辄就拒交物业费,动辄就这样,这样就会对周围共有权利有影响。潘先生刚才讲的他的问题,我认为他把两个问题混淆起来了。他第一个提出异议的是,业主委员会有没有权力来签物业合同,业主委员会当然有权力签,这是法定的权力,这是第一个。第二个问题你提出来的异议,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改变,当时招投标的价格,这个改变的话,实际上不是业主跟物业公司,之间一个纠纷,实际上是跟业主自治里面的纠纷,业主大会有没有授权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没有这个权限的问题,实际上跟欠费还不是一回事。
主持人张平:不交物业费、拖欠费,它会造成什么样的恶果呢,我们进入到我们一家社区里去,他们很多的业主,就很有这方面的感受,我们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