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零负团费 禁止强迫购物
业内人士认为,推行小费制度是破解行业顽疾的一剂良药
近来,一件事在浙江省旅游行业掀起轩然大波,不仅让一些旅行社、购物店的老总们坐不住了,就连导游们私下里也在议论纷纷,感觉未来迷惘。此事就是8月27日全国人大首次审议的《旅游法》(草案)。该《草案》针对我国旅游行业普遍存在的顽疾——零负团费作出规定:旅行社不得低于成本价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导游的服务费用须在包价旅游合同中明示。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旅行社将被停业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
物价飞涨收入却在减少
导游不甘一棵树上吊死
“这几年物价在不断上涨,而我们的收入一年一年地在走下坡路!”在杭州做了十几年导游的王女士说,她从1999年开始从事导游工作,那时带团每天有40元至50元的补贴,一个月下来,能带十几个甚至二十几个团。“那时也有购物项目,但我们跟游客的关系却很融洽,彼此相互信任。不像现在,游客一上车就跟导游有对立情绪。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那时我们带游客去购物的地方,是正宗的当地特产,价格与市面上相差无几,有的甚至比市面上还要便宜,游客们购物时个个心甘情愿、满载而归,哪像现在的旅游指定购物店,商品价格高出市面上至少一倍以上。”王女士说,也就是那几年,她有缘结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朋友,有几个还成为好友,至今都有来往。她的丈夫就是来杭州旅游时相识的。
“如今我们带团,通常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旅行社支付我们100元左右的带团补贴;另一种是旅行社要我们缴‘人头费’。旺季的时候我们一个月最多也就接20个团,如果没有购物提成,每个月就2000元左右的收入;淡季的时候只有四五个团,如果没有购物提成,我们只有几百元的收入了。”王女士一脸无奈地说。
“以前有一些旅行社曾尝试过聘请专职的导游为己所用,但后来都被迫取消了。”杭州市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说,究其原因主要是导游的流动性太大,无法有效监管。据他介绍,旅游的淡旺季十分明显,旺季时一家旅行社导游的需求量可达上百人,淡季时却只需要几个人。对导游而言,淡季时如果只在“一棵树上吊死”,可能一个月都接不到一个团,如若挂靠在多个旅行社下,接团的机会就更多,收入自然也会高一些。因此,无论是旅行社还是导游,都热衷于临时租用性质的管理,这样,旅行社可以省下不少费用,导游的收入也会提高,可谓两全其美。
“我们培养出来的几个优秀导游,在全国、省、市专业导游比赛中获过奖,但这些人才陆陆续续地被别家旅行社高薪挖走了,想想都伤心。我们培养一个优秀的导游也不容易。”杭州一家中型旅行社的负责人坦言,旅行社培养专职导游的成本较大,由于导游流动性较大,渐渐地就没有哪家旅行社愿意当这个“冤大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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